本文从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条件之间的关系出发,解析了犯罪构成要件及其对犯罪成立条件的决定作用。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其中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成立条件。在确定违法行为时,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犯罪构成和成立的情况来确定处罚的力度。
法律分析
一、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条件之间的关系如何?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共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每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犯罪的,构成单位犯罪,因此,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比如犯盗窃罪,犯罪人希望将他人财物窃为己有;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体受到损伤的结果。有的犯罪是过失性质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状态。在单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该单位对犯罪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也同样具有主观心理状态。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比如犯诈骗罪,犯罪人具有虚构事实、欺骗他人的行为,贩毒罪具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等等。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是不同的,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直接针对的对象,如杀人罪、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二、要件
1、犯罪构成的各个要件
在众多的事实特征中,哪些可以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是由立法者加以选择之后,由刑法加以规定的。这也就决定,当某人的行为符合了刑法规定的某犯罪构成的要件时,也就意味着触犯了刑法。
2、犯罪构成的要件
是指对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而且是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换言之,任何犯罪都可以由很多事实特征来表明,但是,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具体到某一事实特征来说,能否成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一项客观的标准,即看其对于决定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有无意义,是否是该行为构成犯罪所不可缺少的。
3、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任何犯罪之中都包括一系列的要件,这些要件的总和就形成了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
任何的违法行为都是会给社会大众以及其他公民的权益造成相应的危害,所以说国家也是严禁出现任何的违法行为,在确定违法行为时也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犯罪构成和成立的情况,同时司法机关也是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节以及造成的具体后果来确定处罚的力度。
拓展延伸
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条件的关系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在法律领域中具有广泛的应用。犯罪构成指的是一个犯罪所必须满足的条件,而犯罪成立条件则是指在实践中,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在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条件的关系中,两者是紧密相连的。犯罪构成是犯罪成立条件的法律表述,而犯罪成立条件则是犯罪构成在实际案件中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说,一个犯罪只有在满足犯罪构成所规定的条件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条件之间也可能存在差异。在一些案件中,可能存在一些条件不满足犯罪构成,但仍然可以认定犯罪成立的情况。因此,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
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条件的关系是犯罪理论中的重要问题,需要我们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加以重视。
结语
犯罪构成与犯罪成立条件之间的关系如何?犯罪构成包括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四个方面,而犯罪成立条件则包括主客观要件的总和。每个犯罪都必须具备这四个方面的要件,而不同的犯罪可能会有不同的要件。在确定违法行为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犯罪构成和成立的情况来确定处罚的力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01-11) 第五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
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12-26) 第十二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关爱、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