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房产继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09:09:38
文档

房产继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财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人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继承开始后,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权利保护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推荐度:
导读财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人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继承开始后,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权利保护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财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人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继承开始后,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权利保护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文档

房产继承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财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人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继承开始后,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18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权利保护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