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房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因继承取得的房产,无需办理任何特殊手续,自继承开始时即可取得房产所有权。但需进行二次转让的,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法定继承无需提交)等。经登记机关确认符合条件,即可核准变更登记。
一、遗嘱继承房子要如何过户
根据遗嘱继承所得的房产,其所有权归属于遗嘱中载明的继承人。在继承发生后,继承人应当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利变更登记。继承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办理过户登记,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儿女如何继承老人的房子
儿女继承老人的房子的方式:
1、老人的房子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给儿女。
2、不订立遗嘱的,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
7、证明。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10、要是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继承房屋过户必须公证吗
继承不动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示书、房屋所有权证和租赁证,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为处分不动产而订立的遗嘱,应当经过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向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