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来源:动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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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4-07-19 10:56:50
                    
            
            
                         
                
                
                    离婚证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离婚证外地一般不可以补的。但该外地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应予以补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导读离婚证外地一般不可以补的。但该外地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应予以补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离婚证外地一般不可以补的。但该外地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应予以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离婚证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离婚证外地一般不可以补的。但该外地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查后,确认情况属实,应予以补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