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财产价值不低于申请金额,可为申请人或第三人的房产证、存折等。财产保全分为诉前和诉讼两种,前者需向财产所在地申请并提供担保,15日内起诉;后者由立案或决定,可要求提供担保。
法律分析
1.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材料一般包括担保书和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折、车辆行驶证等,且担保财产的价值应当不低于申请保全的金额,担保财产可以是申请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
2.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申请人应提供担保并且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起诉。
诉讼财产保全,由申请人向立案申请或以职权决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拓展延伸
财产保全申请的关键要素
财产保全申请的关键要素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申请人需要明确指出被保全的财产,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保全财产存在被侵害、损失或可能被转移的情况,以确保能够认可保全的必要性。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说明财产保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详尽的保全措施建议,包括具体的保全方式、时间、地点等,以便能够判断保全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最后,申请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相关授权文件,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代理权的有效性。综上所述,充分准备和提供上述关键要素将有助于申请人成功获得财产保全。
结语
申请财产保全时,需提交申请书和担保材料,担保财产价值不低于申请金额,可为申请人或第三人所有。财产保全分为诉前和诉讼两种形式。申请人需明确被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并提供证据证明其受侵害、损失或可能被转移。同时需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保全措施建议,并提供身份证明和授权文件。充分准备和提供上述要素将有助于成功获得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