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10:53:58
医院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医院住院医保的报销方法为。1.住院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需要凭借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随后到医院住院。2.出院的时候,患者凭住院登记表和身份证到医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然后把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医院所设立的医保办进行结算。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导读医院住院医保的报销方法为。1.住院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需要凭借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随后到医院住院。2.出院的时候,患者凭住院登记表和身份证到医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然后把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医院所设立的医保办进行结算。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医院住院医保的报销方法为:
1.住院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需要凭借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随后到医院住院。
2.出院的时候,患者凭住院登记表和身份证到医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然后把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医院所设立的医保办进行结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应预交医疗费2000元,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节假日顺延)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超过时限的其其医疗费自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院住院医保怎么报销
医院住院医保的报销方法为。1.住院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需要凭借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随后到医院住院。2.出院的时候,患者凭住院登记表和身份证到医院收费处办理结算手续,然后把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医院所设立的医保办进行结算。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