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万元产值能耗规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08:56:45
全国万元产值能耗规定
法律分析。按产值能耗计算: 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上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工业总产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导读法律分析。按产值能耗计算: 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上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工业总产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法律分析:
按产值能耗计算: 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上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工业总产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全国万元产值能耗规定
法律分析。按产值能耗计算: 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上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本年度工业总产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