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主体是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即仲裁员,仲裁机构不是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犯罪行为是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或者有索贿受贿行为、有徇私舞弊行为、有枉法裁决行为。
一、劳动仲裁是否可撤销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撤销: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合同仲裁不服是否可以上诉
合同仲裁不服不能上诉。仲裁裁决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仲裁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可以在6个月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
2、仲裁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4、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5、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理由有哪些
回避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以保证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获得公正的审判。对于经济仲裁中,仲裁员也需要进行回避。
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
2、回避对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回避对象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的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