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和参保人员的身份(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有所不同:
1、一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94%,退休人员97%。
2、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92%,退休人员96%。
3、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合肥市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综上所述,合肥市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员身份设定,旨在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同时确保退休人员得到更高比例的医疗费用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