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几种形式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13:10:48
文档

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几种形式

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如下形式: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合同上定作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1、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2、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推荐度:
导读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如下形式: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合同上定作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1、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2、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如下形式: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上定作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1、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

2、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

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二、承揽合同都有哪些内容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三、承揽关系需要负连带责任吗?

在承揽关系中,一般不负连带责任。但若为共同承揽人,除另有约定外,应当需要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且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八十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七百八十一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文档

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几种形式

承揽人承担质量责任有如下形式: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合同上定作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1、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2、协助承揽人完成承揽工作。3、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