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省身份证时,当地的身份证通常不可以直接使用。申请人需要按照户籍迁移的相关规定,在新的户籍所在地重新申请办理身份证。
根据中国的居民身份证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是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其上记录了公民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等信息。当居民因户籍迁移等原因需要更换户籍所在地时,原有的身份证将不再适用,申请人需在新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身份证的具体流程为:
1、申领人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
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综上所述,办理外省身份证时,原有的当地身份证不可以直接使用,申请人需要在新的户籍所在地重新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