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报销的意思是对已经进行过一次补偿的医疗费用再次进行补偿。
二次报销指的是在已经进行过一次医疗费用补偿之后,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再次进行补偿。这种补偿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当初的补偿方案较为保守,设定的补偿比例偏低,导致医疗基金结余较多;为了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年底时会对所有已经获得补偿的参保人员进行一次固定比例的额外补偿。此外,如果参保人员在上一年度发生了高额医疗费用,除了正常的报销外,还可以申请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这部分报销通常由参保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报销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但一般情况下,超过起付线至5万元(含)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50%,超过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报销流程的一般步骤:
1、准备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
2、填写报销申请表;
3、提交至财务或指定报销部门;
4、审核报销资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5、计算报销金额并进行审批;
6、审批通过后进行报销款项的划拨。
综上所述,二次报销是指对已经进行过一次补偿的医疗费用再次进行补偿,适用于补偿方案较为保守、医疗基金结余较多的情况,以及参保人员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可以申请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报销比例根据地区政策而异,一般情况下超过起付线至5万元内的费用报销比例为50%,超过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在境外就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