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怎么写?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22:37:06
居住证明怎么写?
法律分析。首先写居住证明标题,写明被证明人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等信息。写明被证明人,居住在本辖区的起止日。按惯例必须书写“特此证明”。最后是证明人盖章或者签名,并写清证明日期。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导读法律分析。首先写居住证明标题,写明被证明人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等信息。写明被证明人,居住在本辖区的起止日。按惯例必须书写“特此证明”。最后是证明人盖章或者签名,并写清证明日期。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法律分析:
首先写居住证明标题,写明被证明人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等信息。写明被证明人,居住在本辖区的起止日。按惯例必须书写“特此证明”。最后是证明人盖章或者签名,并写清证明日期。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居住证明怎么写?
法律分析。首先写居住证明标题,写明被证明人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等等信息。写明被证明人,居住在本辖区的起止日。按惯例必须书写“特此证明”。最后是证明人盖章或者签名,并写清证明日期。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