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管辖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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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8 21:50:37
诉前财产保全管辖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在人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原则上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导读法律分析。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在人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原则上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法律分析:
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
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
在人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原则上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管辖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诉前财产保全管辖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1、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申请。2、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管辖。在人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原则上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管辖。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