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太原铁路公安局管辖范围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23:46:27
文档

太原铁路公安局管辖范围

一、太原铁路公安局管辖范围。太原铁路局管辖范围为:南同蒲、北同蒲、大秦、侯月、石太、侯西、太焦、太中、京原、京包、迁曹、石太客运专线、大西客运专线,太郑客运专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三十三条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第三十四条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第三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铁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远期扩建、新建铁路需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二、扩展内容;
推荐度:
导读一、太原铁路公安局管辖范围。太原铁路局管辖范围为:南同蒲、北同蒲、大秦、侯月、石太、侯西、太焦、太中、京原、京包、迁曹、石太客运专线、大西客运专线,太郑客运专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三十三条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第三十四条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第三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铁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远期扩建、新建铁路需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二、扩展内容;


一、太原铁路公安局管辖范围

太原铁路局管辖范围为:南同蒲、北同蒲、大秦、侯月、石太、侯西、太焦、太中、京原、京包、迁曹、石太客运专线、大西客运专线,太郑客运专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三十三条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三十四条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

第三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铁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远期扩建、新建铁路需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

二、扩展内容

铁路公安机关管辖哪些行政案件

1、铁路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如下:

(1)铁路公安机关管辖列车上,火车站工作区域内,铁路系统的机关、厂、段、所、队等单位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以及在铁路线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损毁、移动铁路设施等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盗窃铁路设施的行政案件。

(2)对倒卖、伪造、变造火车票案件,由最初受理的铁路或者地方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铁路或者地方公安机关管辖。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三、行政诉讼案件由哪里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文档

太原铁路公安局管辖范围

一、太原铁路公安局管辖范围。太原铁路局管辖范围为:南同蒲、北同蒲、大秦、侯月、石太、侯西、太焦、太中、京原、京包、迁曹、石太客运专线、大西客运专线,太郑客运专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三十三条铁路发展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制定,并与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第三十四条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第三十五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铁路的线路、车站、枢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铁路建设用地规划,应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远期扩建、新建铁路需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二、扩展内容;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