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有关规定:登记前一方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双方名下买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议分割或法院分割;贷款买房归登记方所有,但增值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父母买房为子女赠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双方父母买房按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分析
民法典对于婚前房产的规定如下:
1.在登记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会被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登记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协议不成,法院将进行财产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此部分进行分割。
4.一方的父母在登记前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会被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5.在登记前,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