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矛盾不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界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是针对夫妻二人而存在的,如果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应当以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为主要依据,一般不以夫妻一方与其他人关系不好作为离婚的理由。
离婚要注意以下问题:
1、协议离婚是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
2、办理离婚时,需要注意子女的抚养权,还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
3、在离婚时,还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
4、有法定情形的,还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
5、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还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
6、无过错方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婆媳关系不和虽然可以作为离婚的原因之一,但在实际法律程序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是否存在和解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