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被损坏、挪用或拆除、停用,消火栓被埋压、圈占、遮挡等行为将受到罚款,单位最高五万元。单位若配置不符合标准、损坏设施、堵塞疏散通道等也将受到罚款。个人若有类似行为,将受到警告或最高五百元罚款。若单位拒不改正,将被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该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法律分析
个人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拓展延伸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未造成后果的行为应如何追究责任?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虽然未造成后果,但仍应追究相应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此类行为,可以采取以下追究责任的措施:首先,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整改等;其次,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以破坏公物罪定罪处罚;此外,还可以对其进行民事赔偿,要求其承担因拆除消防设施可能导致的潜在风险及后果;同时,相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行政监管,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巡查和维护,以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综上所述,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未造成后果的行为应当严厉追究责任,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
结语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的个人,如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等行为,将面临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而言,若配置、设置的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安全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存在堵塞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妨碍安全疏散行为,同样会受到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个人的违法行为,如损坏、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等,将受到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单位不改正上述行为,将被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经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