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22:23:25
文档

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一、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我国劳动法律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主张我国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能向其主张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出现这样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劳动者未解除与上一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推荐度:
导读一、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我国劳动法律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主张我国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能向其主张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出现这样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劳动者未解除与上一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一、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我国劳动法律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主张我国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能向其主张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出现这样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劳动者未解除与上一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就此有详细的规定,比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或者《离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文档

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一、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我国劳动法律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主张我国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能向其主张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出现这样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劳动者未解除与上一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