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到期拿不到该怎么处理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22:14:30
房产证到期拿不到该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房产证到期拿不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合同约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或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期限届满前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导读法律解析。房产证到期拿不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合同约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或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期限届满前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房产证到期拿不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合同约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或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期限届满前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房产证到期拿不到该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房产证到期拿不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合同约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或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期限届满前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