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债务关系。对于没有欠条的债务追讨,情况不同结果不同。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可以凭转账凭证要求偿还;如果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出具收到条可认定款项已支付;如果没有收到条,难以直接证明支付,追讨困难。现在借钱需谨慎,转账和收款记录是重要证据,借款需谨慎。
法律分析
欠条是出具方与接受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欠条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凭证形式,它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如在履行买卖、承揽、运输等合同中,债务人如果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写下欠条。欠条是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出具欠条时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欠条以基础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基础合同证实债权人和债务人存在合同关系,而欠条则证实了债权人已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却没有及时履行合同的付款义务。对于没有欠条的债务如何追讨,对此情况不同,可能发生的结果也不同,下面我们逐一进行分析:
情况一、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此种情况下出借人凭银行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记录等就可向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因为转账记录等可以证实出借人已向借款人支付了款项。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二、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了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应该认为出借人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处理思路和上面情况类似,会要求借款人进行举证和说明,如借款人不能证明该笔款项作出合理解释,则法院会认定此笔借款已真实发生。
情况三、借款通过现金支付,借款人未向出借人出具收到条。此种情况下,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直接证明自己已将款项支付给借款人。出现此种情形,如若借款人抵赖,出借人再向借款人讨回借款,难度便比较大了。人民法院在面对此种情况时,如若双方都不能进一步的举证,人民法院就难以认定事实,一般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没有欠条的钱怎么追回?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特别是现金出借的,遇到无赖那真的就是有理说不清,毕竟欠条是证明双方借钱和欠钱关系的直接证据。但现在借钱还有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的情况,转账记录和收款记录都是证据,如果付款说明中有提到是借给对方的,那证据更充分,对方是无法赖账的,因此,借钱需谨慎。
结语
欠条是确保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在处理没有欠条的债务追讨时,情况各异。对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借款,出借人可凭转账凭证要求偿还。对于通过现金支付的借款,借款人出具收到条可视为款项已支付。然而,若没有收到条,出借人难以通过书面证据证明支付,追讨困难较大。因此,借款需谨慎,转账记录和收款记录可作为证据,确保债权债务关系的明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