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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二次报销怎么办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02: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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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二次报销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新农合补偿结算单。2、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3、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6、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二、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一)科学测算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细致做好资金测算,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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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1、新农合补偿结算单。2、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3、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6、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二、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一)科学测算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细致做好资金测算,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法律分析:

1、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2、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3、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

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

二、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

(一)科学测算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细致做好资金测算,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二)稳定资金来源。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年度筹集的基金中予以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保证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统筹层次。大病保险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省级统筹或全省(区、市)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一)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研究细化大病的科学界定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规医疗费用的具体范围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实际分别确定。

(二)逐步提高支付比例。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鼓励地方探索向困难群体适当倾斜的具体办法,努力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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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二次报销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新农合补偿结算单。2、居民身份证患者户籍原件、参合证(卡)原件。3、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者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复印件。4、费用清单、出院结算单或者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以及门诊病历。6、患者本人或者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账号。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二、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一)科学测算筹资标准。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保筹资能力和支付水平,以及大病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科学细致做好资金测算,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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