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双方抚养两个孩子的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未满2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已满2周岁的子女应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另外,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方式和时间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如父母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可中止探望,待事由消失后恢复。人民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综合考虑孩子的具体情况和父母的经济状况。
法律分析
一、双方夫妻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
双方离婚时有两个孩子,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至于谁抚养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两个孩子的,夫妻双方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其中有一个孩子是未满2周岁的,应当由母亲抚养,然后另一方由父亲抚养。两个孩子都是已满2周岁的,应当考虑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适合抚养原则来进行判决,其中有孩子是已满8周岁的,还可以询问孩子愿意跟谁一起生活。
二、父母的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双方可以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其中父母有不利于子女成长,还可以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的,才可以恢复探望权。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正常情况下,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孩子的具体情况,再结合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然后综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归谁,看孩子是适合由母亲抚养,还是适合由父亲抚养。
结语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双方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未满2周岁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另一方由父亲抚养。已满2周岁的孩子,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对于已满8周岁的孩子,应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将由法院判决。如父或母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复探望权。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孩子的具体情况和父母的经济状况,综合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