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有五种情形,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以及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解散。
法律分析
可以,但是出现解散的事由,是无法阻止的,想提还是可以的。根据规定,公司解散的情形有五种: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是人民法院法予以解散。
《公司法》
第180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拓展延伸
小股东的权利:解散公司是否可以由小股东反对?
根据公司法规定,小股东在公司解散的过程中确实拥有一定的权利来反对解散。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其投票权和表决权来表达反对意见,并尽力阻止公司的解散。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小股东的反对并不一定能够完全阻止公司解散的决定。最终决定公司是否解散的权力通常掌握在占有较大股份的股东手中。因此,尽管小股东有权反对解散公司,但其影响力可能相对较小。小股东在行使权利时应谨慎,并与其他股东合作,以增加反对解散的可能性。
结语
根据公司法规定,小股东在反对公司解散方面具有一定的权利,可以通过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来表达反对意见,并努力阻止公司解散。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小股东的反对并不能完全阻止公司解散的决定。最终决定公司是否解散的权力通常掌握在占有较大股份的股东手中。因此,尽管小股东有权反对解散公司,但其影响力可能相对较小。小股东在行使权利时应谨慎,并与其他股东合作,以增加反对解散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