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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可以兼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14: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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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可以兼吗

可以。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防腐资质到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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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可以。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防腐资质到哪里办理。

可以。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一、防腐资质到哪里办理

防腐资质一般需要到住建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1、从事防水施工的企业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2、申请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办理防水资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 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4、建管处对申请防水资质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5、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质证书。

二、食品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食品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先在网上预约;

2、在拟办企业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申请表格;

3、查询拟办企业名称;

4、由会计事务所验资;

5、准备文件;

6、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表并准备的文件,审批执照;

7、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执照。

准备的文件包括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从业人员证明、经营场地证明、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等。

三、更换公司公章

更换公章流程如下:

1、更换公章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的正本及副本原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企业委托第三方办理公章变更需要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交回原有的刻章登记卡;

企业公章更换流程

5、更换公章需要提供刻章卡上的全部旧章;

6、变更公章需要提交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书一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7、变更公司需要提交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提交上述材料至公安局办理备案手续,拿到回执后去刻纸公章,至此变更结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办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办人向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办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发给申办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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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可以兼吗

可以。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一、防腐资质到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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