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有效且可能丧失继承权,也可以放弃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法定继承人按照遗嘱或协议办理,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若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伪造遗嘱等行为,可能丧失继承权。唯一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但需满足条件,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并确保放弃意思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法律分析
一、遗嘱法定继承人有效吗
遗嘱法定继承人当然有效。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人可能丧失继承权吗
唯一法定继承人可能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吗
唯一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
2.继承权的放弃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
3.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附加条件。如果继承权人以某种条件或要求为前提作为放弃继承权的条件,其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决定的义务或者侵害了其他继承权人的权利,则这种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无效的。
4.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5.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结语
遗嘱法定继承人当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可能丧失继承权,但确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宽恕或在遗嘱中被列为继承人的情况下,该继承人不会丧失继承权。此外,唯一的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权,但需满足一定条件。继承权的放弃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实施,并且应为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不能附加条件或违反法律规定。继承权不得部分放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