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得强迫,员工有权举报;不满意可仲裁。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加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44条,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公司强制员工无偿加班不合法。
法律分析
公司强行让员工加班不是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若是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仲裁,因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公司强制员工无偿加班不合法。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加班,但一般不超过1个小时,并且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结语
合理加班,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可仲裁处理。公司安排加班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应当坚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六条【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