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与兼职的区别及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兼职是指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可以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兼职者可以领取本职工作工资和其他兼任工作的工资。
法律分析
一、兼职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区别是什么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兼职,一般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工作。
二、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的不同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三、兼职含义
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种工作则叫专职。
结语
非全日制用工和兼职有一些区别。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而兼职则是指在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同时,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订的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的合同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则需要书面劳动合同。此外,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可以根据法律约定试用期。兼职是指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