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有权知道孩子的情况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18:24:46
离婚后有权知道孩子的情况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享有抚养权和探视权。若双方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是跟随父母其中一方,即只有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会拥有探视权。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导读法律分析。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享有抚养权和探视权。若双方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是跟随父母其中一方,即只有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会拥有探视权。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分析: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享有抚养权和探视权。若双方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是跟随父母其中一方,即只有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会拥有探视权。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有权知道孩子的情况吗?
法律分析。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享有抚养权和探视权。若双方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是跟随父母其中一方,即只有一方拥有抚养权,而另一方会拥有探视权。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