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后再婚,遗产分割要先给配偶一半,其余部分为被继承人遗产。家庭共有财产需先分出他人的财产。遗产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无第1顺序继承人,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一方再婚后,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出配偶所有的一半,其余部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除非另有约定。
若遗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根据第1127条第1、2款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
(1)第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应由第1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有第1顺序继承人,则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