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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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05:36:51
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如下:1、效力不同,合同章的效力在公章之下。2、使用范围不同,公章是办什么事都可以用,合同章只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3、执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相关的规定,确定争议款项的含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导读法律分析。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如下:1、效力不同,合同章的效力在公章之下。2、使用范围不同,公章是办什么事都可以用,合同章只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3、执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相关的规定,确定争议款项的含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
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如下:
1、效力不同,合同章的效力在公章之下;
2、使用范围不同,公章是办什么事都可以用,合同章只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
3、执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相关的规定,确定争议款项的含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如下:1、效力不同,合同章的效力在公章之下。2、使用范围不同,公章是办什么事都可以用,合同章只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3、执章人不同,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相关的规定,确定争议款项的含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