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章和单位公章都具有法律效力,但合同章仅限于签订合同,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根据《民法典》第490条和第502条的规定,合同在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也可成立。合同的生效时间为成立时,除非法律或当事人另有规定。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需要办理批准手续。
法律分析
都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专用于签订合同,公章代表单位。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但合同专用章不能代替单位公章用。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拓展延伸
采购合同公章认证是否必要?
采购合同公章认证在实际操作中是非常必要的。公章认证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章认证可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双方的意愿,并提供法律保护。在采购过程中,公章认证有助于防止合同篡改和纠纷的发生。公章认证还有助于维护交易的诚信和信任,使合同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因此,为了保障采购合同的有效性和权益,采购合同的公章认证是必要的步骤,建议在签署合同后及时进行公章认证。
结语
合同章与单位公章都具备法律效力,但二者的使用范围不同。公章代表单位身份,可替代合同章的功能。然而,合同章专用于签订合同,不能替代单位公章。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合同即成立。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只要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并得到对方接受,合同仍然有效。采购合同的公章认证是确保合同合法性和有效性的必要步骤,能维护交易诚信和信任,提高合同可靠性。建议在签署合同后及时进行公章认证,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四条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