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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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9 04:33:15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导读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