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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03: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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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笔者收到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胜诉裁决,标的高达8102000元。基本案情;申请人:佛山XX置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XX集团(广州)有限公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7月31日签订了《XX城市天地团购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团购位于【广州市XX城市天地项目】共773个车位,含增值税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3,190,000元(大写:贰仟叁佰壹拾玖万元整)。协议也明确约定了:“乙方完成销售的标准为:在客户网签/草签后,以所销售车位房款全额进入甲方账户为准”、“乙方达到上述第4条完成销售标准的车位,甲方应退还乙方该车位相对应的已付款项”。同时约定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可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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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笔者收到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胜诉裁决,标的高达8102000元。基本案情;申请人:佛山XX置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XX集团(广州)有限公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7月31日签订了《XX城市天地团购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团购位于【广州市XX城市天地项目】共773个车位,含增值税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3,190,000元(大写:贰仟叁佰壹拾玖万元整)。协议也明确约定了:“乙方完成销售的标准为:在客户网签/草签后,以所销售车位房款全额进入甲方账户为准”、“乙方达到上述第4条完成销售标准的车位,甲方应退还乙方该车位相对应的已付款项”。同时约定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可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近日,笔者收到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胜诉裁决,标的高达8102000元。

基本案情

申请人:佛山XX置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XX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7月31日签订了《XX城市天地团购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团购位于【广州市XX城市天地项目】共773个车位,含增值税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3,190,000元(大写:贰仟叁佰壹拾玖万元整)。协议也明确约定了:“乙方完成销售的标准为:在客户网签/草签后,以所销售车位房款全额进入甲方账户为准”、“乙方达到上述第4条完成销售标准的车位,甲方应退还乙方该车位相对应的已付款项”。同时约定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可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协议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向被申请人支付了所有的车位价款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但被申请人并未依约定履行合同,迟迟未退还申请人应退款项。申请人于2021年11月9日,向被申请人发出了律师函,催促其依约履行退还房款义务。

后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12月16日另行签订了《XX城市天地团购协议补充协议三》,协议针对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的销售情况进行核对确认:“截至2021年12月15日,甲方(即被申请人)应退乙方(即申请人)已付款项人民币17712000元(大写:壹仟柒佰柒拾壹万贰仟元整),已退还乙方款项人民币7000000元(大写:柒佰万元整),剩余暂未退还款项人民币10712000元(大写:壹仟零柒拾壹万贰仟元整)”。且协议另外约定了:“针对尚未转售的91个车位,甲方不再按照网签价款(实收底价3万元/个)收取乙方指定第三方购买人的车位价款,甲方仅须配合出具实收底价的对应发票,第三方购买人的车位价款由乙方自行收取”。

截止2022年2月25日,申请人团购车位共753个,已转售747个,剩余5个尚未转售。被申请人仅退还了申请人房款7000000元(大写:柒佰万元整),尚欠申请人应退还房款8102000元(大写:捌佰壹拾万贰仟元整)。

裁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车位款7952000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952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算至实际全部清偿之日止];

(三)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律师费50000元;

(四)本案受理费56700元,处理费17010元,仲裁费共7371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本会不做退回,由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上述裁决被申请人应付申请人的款项,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逾期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处理。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评析

被申请人逾期付款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而且违反了我国相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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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笔者收到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胜诉裁决,标的高达8102000元。基本案情;申请人:佛山XX置业有限公司。被申请人:XX集团(广州)有限公司。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1年7月31日签订了《XX城市天地团购协议》,协议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团购位于【广州市XX城市天地项目】共773个车位,含增值税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23,190,000元(大写:贰仟叁佰壹拾玖万元整)。协议也明确约定了:“乙方完成销售的标准为:在客户网签/草签后,以所销售车位房款全额进入甲方账户为准”、“乙方达到上述第4条完成销售标准的车位,甲方应退还乙方该车位相对应的已付款项”。同时约定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可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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