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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采暖补贴发放标准最新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03: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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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采暖补贴发放标准最新

法律分析: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法律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采暖费减免优惠。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订的价格、标准和计费办法收取供热采暖费,并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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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法律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采暖费减免优惠。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订的价格、标准和计费办法收取供热采暖费,并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法律分析: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

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

法律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采暖费减免优惠。

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订的价格、标准和计费办法收取供热采暖费,并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第二十八条 对已实施供热但未交付使用的房屋,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交纳供热采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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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采暖补贴发放标准最新

法律分析:按供热面积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居民住宅:25元/平方米/采暖季:非居民:40元/平方米/采暖季。按供热计量收费:居民住宅: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0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每吉焦36元)非居民: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12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25元(每吉焦70元)。法律依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采暖费减免优惠。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制订的价格、标准和计费办法收取供热采暖费,并使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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