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分企业担保是否一定无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03:13:16
文档

分企业担保是否一定无效?

法律解析。遇有分公司提供担保,应及时审查分公司是否有总公司书面授权,只有在总公司书面授权下保证合同才能成立,否则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仅根据其过错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债权人将因未尽到必要的主意和审查义务丧失担保人其余相应的担保责任,最终导致保证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债权人增加市场交易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推荐度:
导读法律解析。遇有分公司提供担保,应及时审查分公司是否有总公司书面授权,只有在总公司书面授权下保证合同才能成立,否则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仅根据其过错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债权人将因未尽到必要的主意和审查义务丧失担保人其余相应的担保责任,最终导致保证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债权人增加市场交易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法律解析:

遇有分公司提供担保,应及时审查分公司是否有总公司书面授权,只有在总公司书面授权下保证合同才能成立,否则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仅根据其过错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债权人将因未尽到必要的主意和审查义务丧失担保人其余相应的担保责任,最终导致保证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债权人增加市场交易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用100元。

第四十七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登记的公司登记事项记载于公司登记簿上,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查阅、复制公司登记事项,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查阅、复制费。

文档

分企业担保是否一定无效?

法律解析。遇有分公司提供担保,应及时审查分公司是否有总公司书面授权,只有在总公司书面授权下保证合同才能成立,否则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仅根据其过错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债权人将因未尽到必要的主意和审查义务丧失担保人其余相应的担保责任,最终导致保证合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债权人增加市场交易的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额的千分之一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零点五缴纳;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