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假借合同、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中介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中介故意隐瞒事实导致买方违约,法律上应如何追究中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事实导致买方违约,中介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买方可以通过起诉中介来寻求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中介的过失和故意行为,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其次,买方还可以向相关行业监管机构投诉中介的不当行为,以便对中介进行惩罚或吊销执照。此外,买方也可以与中介协商解决纠纷,寻求达成和解或其他合理的补偿方式。总之,法律上对中介故意隐瞒事实导致买方违约有一系列的追究责任的途径,买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中介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和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买方可以通过起诉中介、向监管机构投诉或与中介协商解决纠纷等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追究中介的违约责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