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赔偿,法院支持。未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所有人、管理人,将被扣留车辆并要求投保,同时需支付2倍的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
法律分析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中未投保强制保险的法律责任及补偿机制
交通事故中未投保强制保险的法律责任及补偿机制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按照规定购买强制保险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未投保强制保险,责任方需要自行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并可能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等后果。同时,对于受害人而言,如果对方未投保强制保险,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金进行索赔。该基金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受害人进行合理的补偿。因此,未投保强制保险的责任承担不仅涉及到违法行为的处罚,还关乎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
结语
在交通事故中,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及补偿问题备受关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投保强制保险的当事人应自行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并可能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等后果。对于受害人而言,他们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金申请合理的赔偿。因此,未投保强制保险不仅涉及到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关乎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