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的是出生证明的开具问题,非婚生和婚生孩子在开具出生证明的问题上没有区别。但是,在填写出生证明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包括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和核对出生证明。同时,出生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需要妥善保管。
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是医院必须开具的证明文件,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具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区别。
具体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填写所在医院出具《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有部分内容是医院填好的,个人填写需要自己填写部分,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户口登记机关换正式的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拓展延伸
非婚生子如何开具出生证明?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的父母应当同时享有生育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父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申请出生证明,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结语
非婚生与婚生孩子在开具出生证明问题上并无区别,只要母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医院就会为孩子开出生证明。填写出生证明时需要注意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如有错误可向医院申请换发。同时,《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需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五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三十五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三条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有子女死亡的;
(二)有子女按规定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适宜再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