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遗产范围及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债权属于遗产,债权并不因死亡而消灭,继承人可以主张债权。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个人财产,需在遗产分割前先查明并提前清偿或提存。被继承人的债务包括税款、合同债务、侵权赔偿、返还不当得利、管理人费用等。继承人应先清偿债务,再分割遗产。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需分开处理。
法律分析
一、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遗
1、债权属于遗产,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个人的消极财产,只要是合法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遗产。
2、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因此,债权属于遗产范围,债权并不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继承人继承债权后,取得债权人资格,债权到期后,可以凭债权凭证和继承相关的证据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3、从广义上来说,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个人的消极财产,只要是合法的个人财产,仍然属于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应当先查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情况,包括债务。分割遗产时应当预留所负债务的份额,提前清偿或者提存;对于遗产分割前未发现的债务或者债权人未能及时主张的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分割后主张的,继承人应当从所继承的份额承担债务。
二、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
1、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共分开来。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债权属于遗产范围,继承人可以继承并主张这些债权。被继承人的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继承人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进行遗产分割。在分割遗产时,应预留所负债务的份额,并对未发现或未能及时主张的债务进行处理。因此,在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时,需要对个人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并将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分开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