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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育儿假什么时候执?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06: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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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育儿假什么时候执?

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已满六十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在2021年、2022年未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如用人单位违反假期相关规定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附: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160;联系方式:82918291 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东大门劳动信访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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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已满六十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在2021年、2022年未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如用人单位违反假期相关规定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附: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160;联系方式:82918291 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东大门劳动信访调解中心。


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已满六十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在2021年、2022年未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

如用人单位违反假期相关规定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附: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82918291 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东大门劳动信访调解中心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25438399 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105室信访科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26665374 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山劳动大厦附楼一楼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25228211 地址: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人民来访接待厅(广场东南侧地铁海山站C出口)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29990000 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6区前进一路91号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楼(新安公园正门对面)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217170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1楼大厅

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23336155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劳动诉求服务大厅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84622204 地址:坪山区龙坪路1-1号1楼信访大厅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联系方式:88211835 地址: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路1号光明区信访大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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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育儿假什么时候执?

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已满六十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在2021年、2022年未安排其子女休护理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如用人单位违反假期相关规定的,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附: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160;联系方式:82918291 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东大门劳动信访调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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