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实际时间往往更长。复杂或特殊情况下可延长30个工作日。委托人与鉴定机构可另行约定时间。补充或重新提取材料不计入鉴定时限。若当事人未按时提供材料导致延误,应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打架伤情鉴定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就可以出结果,但如果快的话一般一周就可以出来;这都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处理;在出了鉴定的结果之后,如果当事人有任何不服的,都是可以要求重新再鉴定。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伤情鉴定的时效性及其影响因素
伤情鉴定的时效性是指完成伤情鉴定所需的时间,其受多种因素影响。首先,伤情的严重程度是决定鉴定时效的关键因素之一。较轻微的伤情可能只需要较短的时间进行鉴定,而严重的伤情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其次,鉴定机构的工作负荷和资源情况也会对时效性产生影响。若鉴定机构工作繁忙或资源有限,可能会延长鉴定的时间。此外,鉴定的复杂性、相关证据的充分性、鉴定程序的合规性等因素也会对时效性产生影响。因此,确保伤情鉴定的时效性,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并合理安排鉴定工作的流程和资源分配。
结语
伤情鉴定的时效性是完成鉴定所需时间的关键因素,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鉴定机构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鉴定,但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鉴定的复杂性、工作负荷、资源情况以及相关证据的充分性等都会对时效性产生影响。确保伤情鉴定的时效性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并合理安排鉴定工作的流程和资源分配。当事人有权要求重新鉴定,以确保公正和客观性。同时,委托人应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