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前保全扣押汽车 法律问题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08:45:51
法院诉前保全扣押汽车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有活封和死封的区分,不一定会实际扣押车辆,可能只是查封车户,一般是可以允许被告方继续使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人民法院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
导读法律分析。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有活封和死封的区分,不一定会实际扣押车辆,可能只是查封车户,一般是可以允许被告方继续使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人民法院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

法律分析:
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有活封和死封的区分,不一定会实际扣押车辆,可能只是查封车户,一般是可以允许被告方继续使用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人民法院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
法院诉前保全扣押汽车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有活封和死封的区分,不一定会实际扣押车辆,可能只是查封车户,一般是可以允许被告方继续使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人民法院对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性财产进行保全时,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应当允许其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