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样认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19:56:35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样认定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的认定: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依《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的认定: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依《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的认定: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依《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样认定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的认定: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依《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确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