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可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解决。民事诉讼需确定管辖法院,起诉状和相关材料要齐备,法庭辩论质证后法院作出判决。拆迁人可起诉拒绝搬迁的被拆迁人。无论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需要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如果发生房屋拆迁纠纷的诉讼方式是包括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两种方式的。在我国的房屋拆迁的处理规定中,如果是房屋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确定诉讼管辖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主要是约定管辖和法定管辖两种方式确定,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可能会对诉讼纠纷可能管辖的法院作出选择,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好管辖的法院。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辖来觉得,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法院,不同类型的合同,其管辖法院也有所不同,具体需要看法律规定。
2、书写起诉状,整理好相关的诉讼材料
到法院起诉,需要有起诉状,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有诉讼代理人的,还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3、法庭辩论质证
立案介绍后法院发送传票,确定开庭时间,也会对原被告双方的证据材料进行交换,对于证据的真伪及证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进行辩论,有新证据的,也可提交。
4、判决生效阶段
法庭辩论之后,法院经过调查分析,认定案件事实经过,作出合法合理的判决,对于判决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法院进行判决。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无论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其实最开始都是需要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启动诉讼处理纠纷的程序,因为我国法院遵循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就必须要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还需要向法院递交相关的拆迁纠纷的证据。
结语
在房屋拆迁纠纷中,诉讼方式包括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根据我国的处理规定,如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且一方或双方反悔,被拆迁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前需确定管辖法院,可通过约定或法定方式确定。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如合同、证据等。法庭辩论后,法院经过调查分析作出判决,如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上诉。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如被拆迁人拒绝搬迁,拆迁人可向法院起诉。无论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需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