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协议是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法官或人民调解员会根据双方的情况组织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时法官或调解员会将你们双方共同的意思记录下来,形成调解协议,并让你们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以此来表示你们对协议中内容的认可。然后,案件承办法官会根据你们所签字的调解协议中双方均认可的内容作出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调解书是不能上诉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又称法院调解,是指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发生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法院调解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主持和引导当事人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终结诉讼的一种方式。人民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处分权基础上的,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和法院行使审判权相结合的产物。
一、法庭调解后被告不执行怎么办
法院调解后被告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和判决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应当在调解书或判决书下达一年内申请执行,向法院递交申请书、找承办法官确认该调解书已经生效的材料、调解书原件、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一、拒不履行调解书是否能构成拒执罪,需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调解书是经过司法认可的,民事调解书本身和判决书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尽管调解在一开始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若不愿意接受调解或者对调解的结果不满意,当时就不应该同意,同意之后就不能不履行;
2、民事调解书只要经过司法认可,就具有和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仲裁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如果不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致使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执行的,构成拒执罪;
3、从民事调解的内容看,其承担的任务,解决的问题,对平息诉讼争纷所起的作用均不逊于判决和裁定。民事调解可以解决所有民事判决和裁定可以解决的内容,调解有时比判决裁定所起的作用更大、效果更明显。既然如此,刑法对判决、裁定予以特别保护,对民事调解自然也不应例外;
4、如果民事调解书不作为拒执罪的适用对象,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就没有象判决书、裁定书一样的后盾保障,客观上势必造成民事调解书没有实际效力。部分当事人便会以达成调解为手段而逃避执行,进而逃避刑法制裁,这样不仅不利于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会极大地损害人民法院的威严,损害社会诚信体系。
二、调解书送达后,就产生以下后果:
1、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
2、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
3、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总之,法院调解后,被告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被告采取拘留、罚款、查封财产等强制措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二)劳务合同纠纷;(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五)合伙协议纠纷;(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