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一方不签字可提起诉讼或行政复议。拆迁补偿决定需提供征收决定、评估报告等文件。拆迁协议需户主签字,如户主过世,需产权继承人公证并代签。纠纷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得使用暴力。拆迁部门需按法定流程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一、拆迁纠纷一方不去签字怎么办?
拆迁纠纷一方不去签字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家人遇拆迁纠纷不签字可以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协议上需要户主签字,户主过世了,那么需要产权继承人去做个公证,让其中的一个人签定这个协议。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
二、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需要什么材料
(1)征收决定及公告;
(2)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调查资料,涉及产权不明确的可提供查证和公告资料;
(3)选择评估机构、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和影像资料;
(4)不少于3次与行政相对人的协商(谈话)记录或产权不明相关调查和证据材料;
(5)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对行政相对人书面征求补偿方式的选择意见,并附拟定的补偿、安置方案结算告知书及送达回执;
(6)安置用房的权属证明和评估报告或者结算价格;
(7)产权调换安置房为期房的,应提供临时过渡用房证明,明确临时过渡用房的地点、层次和面积;
(8)依法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
在发生这些纠纷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当然了,拆迁方面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但是一定要注意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千万不能够通过暴力的方式解决。而对于拆迁部门来说,也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流程来完成拆迁补偿的流程。
结语
拆迁纠纷一方不签字,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若被征收人不履行决定,征收机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遇户主过世,需产权继承人公证并代签协议。作出征收决定需准备征收决定、权属调查资料、评估报告、协商记录、补偿意见、安置证明等文件。纠纷发生后可通过合理方式解决,避免暴力。拆迁部门应按法定程序完成补偿流程。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