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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2022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18: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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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2022

7月底前;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处于银行处理阶段,预计7月底前到账。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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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底前;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处于银行处理阶段,预计7月底前到账。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7月底前
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处于银行处理阶段,预计7月底前到账。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全市中、高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中的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助。
二、申请方式
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户学生,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乡镇扶贫部门,具体包括:
1、2021-2022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
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原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
4、户主及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5、贫困户家庭惠农“一卡通”及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到一张纸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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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雨露计划补助发放时间2022

7月底前;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目前前期工作已完成,处于银行处理阶段,预计7月底前到账。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加快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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