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的种类及设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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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9 19:32:01
保证的种类及设立方式
保证的种类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保证的设立方式有,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单独的书面的保证合同,或者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协商约定保证条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导读保证的种类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保证的设立方式有,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单独的书面的保证合同,或者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协商约定保证条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种类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保证的设立方式有,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单独的书面的保证合同,或者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协商约定保证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种类及设立方式
保证的种类有,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保证的设立方式有,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订立单独的书面的保证合同,或者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协商约定保证条款。【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