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总找理由不给办离婚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9 19:27:59
民政局总找理由不给办离婚
可向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情况属实,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离婚是公民的自由。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以婆婆不同意,不让公民离婚,是干涉公民离婚自由权,是非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导读可向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情况属实,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离婚是公民的自由。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以婆婆不同意,不让公民离婚,是干涉公民离婚自由权,是非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可向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情况属实,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离婚是公民的自由。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以婆婆不同意,不让公民离婚,是干涉公民离婚自由权,是非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民政局总找理由不给办离婚
可向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情况属实,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离婚是公民的自由。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以婆婆不同意,不让公民离婚,是干涉公民离婚自由权,是非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